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BEPC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2024-07-05 21:05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B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商储公司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国石化计〔2024〕1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50%,企业自筹5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B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港南疆港区的石化仓储工业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210432.39万元(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工程(新建20座10万立方米浮顶原油储罐及其配套设施)的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乙供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四通一平、地基预处理(面积约51万平方米)、土石方平衡(面积约51万平方米)、桩基工程(约22000根方桩,长35m×边长45cm)]、化学清洗(不含发包人单独发包部分)、竣工图编制、数字化交付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压力管道设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及以上且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压力管道安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级及以上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2014年以来有以下业绩:

①石油化工储罐工程(单台罐容≥10万立方米)的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石油化工储罐工程(单台罐容≥10万立方米)的设计项目业绩;

③石油化工储罐工程(单台罐容≥10万立方米)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人应符合第3.1(1)款、第(2)款下1)项中设计资质和第(4)(5)款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6)款下①②项业绩;

(2)B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方人员担任,并符合第3.3(1)款资质、业绩条件;

(3)联合体施工成员资格要求:应符合第3.1(1)款、第(2)款下1)项中施工资质和第(3)(4)(5)款资质条件,并具备第3.1(6)款下第③项业绩;

(4)联合体施工成员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符合第3.3(3)款资质、业绩条件;

(5)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承包范围、权利义务;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储罐工程(单台罐容≥10万立方米)的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储罐工程(单台罐容≥10万立方米)的以下项目的个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②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名称),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储罐工程(单台罐容≥10万立方米)的以下项目的个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成员单位名称),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以下项目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亿元);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4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以下项目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之一:

①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亿元);

②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亿元)。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7月5日 1545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 1545 分 。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4.4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资料、初步勘察相关资料、地基预处理技术要求、《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设计考核细则》(电子版)获取方式:

(1)获取联系人:李昀鹏

(2)联系方式:022-63802504;

(3)电子邮箱:liyunpeng.tjsh@sinopec.com。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 09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 09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李昀鹏;

电话:022-63802504;

电子邮箱:liyunpeng.tj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

电话:010-69341750;

电子邮箱:lip289@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天津分公司南港乙烯项目项目部控制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李洪新

022-63802504

电子邮箱

lihongxing.tj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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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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