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2024-07-05 16:06

项目概况:

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726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ZX2024-205

项目名称:广东省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机关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88.124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

(服务需求)

备注

餐饮服务

1

食堂就餐人员共计329人,配送内容包括粮谷(米、面)、蔬菜、水果、禽畜生肉、禽蛋、冻品、水产品、副食品、干货、杂货、调料等食堂原材料。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①若投标人不分包,须自身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若投标人自身为中型或大型企业,须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服务内容分包,且需满足:本项目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要求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总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60%。分包承担主体不多于3家,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仅供参考,需加盖投标人与各分包承担主体的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合同金额比例,要求由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比例符合预留份额的比例要求),且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在同一项目中不得接受两个或以上包组中标企业的分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内容不符合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指引”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7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76日至20247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购买。

报名须提交: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备查。

售价:500/份,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726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726 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答疑事项:

1.1本项目实行网下纸质答疑,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请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质疑的指引及要求填写质疑函件,并将质疑函件以及相关质疑内容的证明材料原件送达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不受理。

1.2投标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本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中的相关网站,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情况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投标答疑情况。投标供应商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答疑情况及补充说明,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sszx.com/)。

3.消防救援队伍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受理单位:

联系人:财政部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8401室、8403

4.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邮寄投标文件,快递单上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公司代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符合规定的或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9号

联系方式:0755-832322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方式:庄晓琴0755-25165821/13688812350/Email498174886@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晓琴、李夏冰

电话:1368881235015815558585

 

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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