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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2024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8-28 21:17:29 |  访问:308

发布日期:2024-08-2817:52浏览次数:8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稳就业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和泰安市《2024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重要指标任务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16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具有肥城户籍或在肥城市具有公安机关核发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内,身份证年龄为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及以上的人员;(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3)零转移就业脱贫享受政策家庭成员;(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7)16-24岁青年群体;(8)抚养两名以上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妈妈。

报名前注意事项:

1.以下几类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有工商营业执照;是企业股东、监事等;单位在职参保人员;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一二级重度残疾的。

2.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的,需严格落实报名前承诺制度,相关人员在报名时主动申报并填写《个人情况说明》(附件3.),经面谈测评、公示等程序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上岗。

上述人员中未如实说明的,一经发现,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全部补贴资金。

二、招聘岗位及待遇

1、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总数为160人,具体岗位设置及报名要求参照《肥城市2024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2、待遇标准

城镇公益性岗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肥城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给予相应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3、工作地点

各岗位所在镇(街、区)。(详见附件1.)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城镇岗报名地点无特殊说明的为各岗位所在镇街便民服务大厅。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城镇零就业家庭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未婚人员提供父母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零转移就业脱贫享受政策家庭成员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依据市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最新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信息库进行查询,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提供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及劳动关系解除函(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群体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养育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岁子女的相关证明(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等任一材料均可)原件和复印件。

除上述报名材料外,所有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非肥城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材料现场填写《肥城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提出申请,每人限报1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

由各设岗镇(街、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登记内容、所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测评

城镇公益性岗位由各镇(街、区)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集中组织面谈,结果按照面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联审)

面谈结果公示结束后,由镇(街、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复审,并将通过复审人员名单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部门联审。联审结束后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

招聘结束后,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录用人员将在肥城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eiche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五)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由镇(街、区)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完成培训后方可组织上岗。

(六)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岗前培训合格拟聘用的,城镇岗由各镇(街、区)或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3、招聘相关信息在肥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肥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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