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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公告

饶平县人民法院招聘信息 饶平县人民法院 2024-08-28 20:58:00 人阅读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5名,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1《饶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4.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要求(详见《饶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年龄为18-28周岁(即1995年8月28日至2006年8月27日出生);

6.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限制条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请登录饶平县人民法院网(网址下同:http://rpfy.rpcourt.gov.cn/)在指定报名时间内下载本公告附件2《饶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报名表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电子邮箱rpfyzgk@163.com,收到邮件自动回复即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8时止(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时报名视为无效。)

2.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现场审查,考生在指定审查时间内到饶平县人民法院二楼接受资格审查。

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西侧

(2)审查时间:2024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相关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当现场提供本人①有效身份证②户口本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④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⑤上交填写好的《饶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双面打印,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一式两份,并另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资格审查通过可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遗失不补,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应当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主观题,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日期和地点按照准考证通知。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法院网公布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低于最低入围分数线的,不得进入技能测试及面试。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对象在笔试入围人员范围内,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数无法满足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庭审记录能力,要求应聘人员对照文稿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快速录入文字。

技能测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在饶平县人民法院网公布。

3.面试

面试对象在笔试入围人员范围内,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入围人数无法满足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问题处理与解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方面。

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在饶平县人民法院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划定60分为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饶平县人民法院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同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当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体检对象自行负责。体检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就其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考察。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情形,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办理聘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在饶平县人民法院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对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聘用

本次招聘考试总成绩保留1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计算。在成绩保留期内,出现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岗位人员空缺的,可在相同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但可递补的人员放弃、本次招聘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即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和体检时应当带齐本院发放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2)因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薪酬福利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薪酬待遇按照饶府常纪〔2024〕30号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在饶平县人民法院网发布,由饶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饶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

联系电话:0768-78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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